本所主任毛小达律师,辽宁大学法律硕士,拥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证,企业合规师专业证。1994年至2017年在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审判员,所裁判的民事、刑事案件无一被最高人民法院或省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,具有较好的裁判思维;2017年辞职至今做专职律师,系盘锦市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、盘锦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参与政府退养还湿、金社裕农债务危机等案件处置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较高评价。